Washington Sniper!

佛耶穌·2002/10/26 下午03:27
Washington Sniper! 近期美國冷槍手胡亂殺人 當地有人反對賣槍比有精神病既人 我覺得合理. 但係反方立刻反擊: 槍會人士:"1.精神病人有私隱權. 2.不應歧視佢地." 精神病人:"那麼乾脆禁我地買菜刀 電 鋸 老鼠藥等吧! 這些都可 以殺人啦~笨!" 大家點睇?

💬 6 則回應

廣東人·2002/10/26 下午03:33
阿佛耶穌出嗰個問題幾好,有得傾吓。
Stanx·2002/10/26 下午06:44
你估個槍會人士比人掃到重傷個陣會講 不應歧視,有私隱權....? 自由geh 大前提係唔應影響他人利益 如果精神病同胡亂殺人有關就唔係歧視啦(我唔肯定)
佛耶穌·2002/10/27 上午04:03
槍會人士: "佢地係有精神病記錄, 但係可能已經好番呢~"
佛耶穌·2002/10/27 下午12:00
思考 好驚訝無乜人傾呢個話題bor 思考完撇撇悟悟之餘都要講下現世實際問題. (木兄個網d人講野好似放膽d)
Stanx·2002/10/27 下午04:31
有無人證明到精神病同胡亂殺人有關係先,如果證明到,唔賣槍比有精神病既人我覺得合理 好番即係無精神病啦,有精神病記錄都有分100% 好番同未100% 好番 不過點執行呢...
佛耶穌·2002/10/28 上午11:09
呢d病好難100%康復...易番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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