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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剩下日子不多,離題就離題
正題部份:
跟我相熟的人也是這樣做呢……
這樣我不就知道了他的朋友,他朋友的朋友的電郵了?(更可藉此搜其ICQ號碼)
我的處理方法是:
保留電郵,有(比較重要的)事找他的朋友時才會用那些電郵資料。
離題部份:
「悄悄話」的留言被公開。又或註明「請電郵覆之」的被公開覆了(常見於HK-flash板,因它沒悄悄回覆公能)
前者我會註明【這是悄悄話】
後者……無「乎」也。
感性嗎?
那是不是說,如果一個人不開放他的感性(怪怪的說法^^"),去佈道會看別人的見證也沒多大作用?(或不大可能會被感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