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m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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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/11/3 上午06:30·re. Ousia
respons 我想再重申一次"自由意志"不是殺人的武器.就好像一支牙刷(我想大家普遍都不會認為是攻擊性武器吧),你可以用它來刷牙,但也可以將它磨尖來傷害別人. 如果全世界人都不是犯罪,大家都只有愛的確會是一件很美好的事(假設我們仍然有犯罪的自由),但如果愛人只不過是一早被設定好的,那麼我想也沒有什麼特別好高興吧~ 我認為ousia指世上沒有100%客觀的說法應該是指我們對一些事件的看法(如:同性戀者可否結婚),此等沒有定論的事情, 不是指物理方面的科學問題.
2002/11/2 下午04:31·不信不信還須信
回應 神創造人如不給我們自由意志... 我們就只等同一個已有既定情式的機械人,我們可能只懂愛別人,誠實,慷慨... 有自由的意思不代表棄善從惡,我們也可以向善呀~難道大家認為將我們都變成一模一樣的好人就是好?父母將自己的子女關在密室裡,不讓他犯錯,不讓受傷害才是好?那不是他們的子女真心向善,只是無法去惡而已. 在有自由意志底下還選擇行善比沒有來得更珍貴(當然,這絕對不易) 故"自由意志"不是一個詛咒,而是一份禮物
2002/11/2 上午04:16·不信不信還須信
不信不信還須信 看到各位以上的討論,我認為身為基督徙的我有必要為我的信仰作一些澄清. 我認為[信則有,不信則無]這個原則是荒誕的.真正在存在著的東西,會否因為你不信它的存在而消失?這個只要自欺人的想法.鬼魂也是一樣不能察驗的物體,但為什麼大部份人(包括沒有任何信仰的人)都相信"他們"的存在?神的存在是否比鬼魂的存在更難令人接受?如果鬼魂的確存在,那為什麼神不能存在?還是大家都只是害怕信神後所附帶的東西(例:返教會`行善)?基督徒每星期返教會聚會不是別人逼使他們這樣做的,而是他們響往在當中與神和人都有愛的接觸.既然是他們樂意做的,又何"煩"之有呢? 神並不是黃大仙,信他並不代表就能一世無憂.他與...閱讀更多
大家認為生命沒什意義,可能是因為大家也認為人死了之後,就像燈滅一像,什麼都完了.但如果人死了以後會以其他形式繼續存在(例如:上天堂,下地獄),這樣的話,又會否帶給大家不同的啟示? 我認為每一個人都是為了完成一些任務, 才會被派到世上來,生命的意思大概在於完成任務吧?而每一個人的任務也不同. 大家的出現,或多或少都會對別人或這個世界有所影響,只是大小程度不同而已. 我們又怎能扼殺自己生存我價值或意義呢?